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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3-21 15:26  

2021年,海西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促进了我州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了以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海西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和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分别向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委员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州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就完善决策机制、提升执行力等方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开展。二是科学统筹谋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州情特点,制定《海西州法治政府建设分工方案(2021—2025年)》,印发《海西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三是强化法治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大力推行“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在青海政务服务网海西平台集中展示政务服务事项4138项,梳理证明事项承诺制目录涉及政府部门38项、涉及企业14项。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年报公示的10061户企业按3%比例,随机摇号抽查企业30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执法人员136人。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行“全国一张清单”模式,通过检查,将60家问题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对外公示,15户企业责令整改,7户企业注销。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制定“红黑”名单奖励机制,协助司法机关冻结股权189件,拦截失信被执行人2人,在信用青海(海西)平台双公示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184件。系统研判和谋划解决营商环境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海西州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方案。三是依法推进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快速提升检测能力,全面加强物资储备,常态化开展疫情监测、隔离救治、检验检疫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积极构建全人群免疫屏障,实现和保持了海西“零疫情”。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效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一是科学制定立法计划。认真执行立法工作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紧密结合海西发展需要和实际,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坚持重点先立、急用先立的原则,将审议报批的5个立法项目和调研的4个立法项目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好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纠错”、清理工作,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尊严权威。全年共计完成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件,备案审查地区、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向省政府和州人大常委会委员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州7个地区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州直各部门法律顾问签约率达65%,村(社区)法律顾问签约率达到100%。

(四)持续推动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全州共成立综合执法局11个,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68个,是全省市(州)一级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最齐全的地区之一。同时,积极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更换工作,对全州101个行政执法单位,877名行政执法人员更换行政执法证件。二是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资格管理,加大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全年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3期,累计参训430人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10400余次,查处违规行为730余起。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执法部门层级监督,及时反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以问题整改促质量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州级集中评查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案卷410宗,各地区案卷自评自查率达100%。

(五)依法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目标要求,制定印发《海西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有效提高。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3件,办结33件;出庭应诉50件,负责人出庭39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8%,工作人员出庭率100%。二是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矛盾化解资源,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掌上调解模式,推进人民调解员社区、网络、群众工作微信群全覆盖,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1957次,调解矛盾纠纷6323件,调解成功6209件,调解成功率为99%。三是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逐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2021年,我州在全省率先建成州市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行。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15件,法律援助咨询6084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920.605万元。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依法接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虚心听取意见建议。2021年,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63件,政协委员提案45件。二是推进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持续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中办”“指尖办”,有力提升了“一网通办”水平。截至目前,州本级进驻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92.4%,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1.2%。全年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0.12万件,办结10.01万件,办结率98.9%。三是完善法治政府推进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通过督导检查、督察督办、提醒约谈等方式,对全州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指导,促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州本级和7个地区积极参与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先进地区,其中格尔木市“智慧城管平台”获推全国示范创建单项项目。

二、存在问题及短板

(一)履行法治建设责任还不够到位。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还有差距,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合力、责任体系、制度机制尚未有效形成。

(二)依法行政意识亟待进一步提升。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还不健全。一些行政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惩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和行政问责还不够严格,行政机关监督和问责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这条主线,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海西努力奋斗。

(一)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有效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抓好工作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为抓手,逐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分值比重,有效发挥考核的杠杆和引领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督察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严格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管理和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质量。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行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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