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 西台吉乃尔湖锂矿-2万吨脱钠吸附提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5-07-09 10:2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对《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台吉乃尔湖锂矿-2万吨脱钠吸附提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线,采用预处理+吸附+膜分离+萃取+母液回收耦合提锂技术,建设卤水预处理、吸附解析、膜处理、锂液浓缩、沉锂母液回收等生产及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青海泽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下:

        1.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9afS6N0ReLVpEZXxLAkYw 提取码:k1n1

2. 纸质报告书的查阅: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海西州、大柴旦行委相关部门及个体经营者、居民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信函邮寄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民成宾馆中信国安职工公寓

    邮件收件箱地址:471016736@qq.com

    建设单位联系人:罗昆 15909792615

    环评编制单位联系人:杨怀军 1569537596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上一条: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关于大柴旦矿业滩间山金矿1号尾矿库闭库销号公告
下一条: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柴旦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大柴旦行政委员会 青ICP备09000755号-2   电话:0977-8281328

技术维护:海西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技术中心  信箱hxdzzw@haixi.gov.cn

青公网安备 632802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