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 大柴旦行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 2021-03-30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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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大柴旦行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http://www.hxdcd.gov.cn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大柴旦行委办公室,电话:0977-8281896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各镇、各部门(单位)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使用《条例》。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方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用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大柴旦工行委先后组织工行委各部门业务骨干参加省、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召开了多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大柴旦行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创新公开方式,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制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透明政府。大柴旦行委未专设该机构,与行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按照“工委领导、行委主抓、人大监督、纪检监察配合、行委办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行委办公室重申印发了《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通知》,由行委副主任董卫民任组长,行委办公室主任卢永玺、行委监察局局长邓艳青任副组长,组宣、经发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局、财政局等1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委办公室,卢永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他各镇、单位部门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所在单位行政“一把手”,副组长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基层组织、重点行业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都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级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镇、社区齐抓共管,遍及各领域、各行业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指南目录,强化制度落实。根据《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出台了《大柴旦行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各镇、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将单位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二是根据《条例》要求,完善了《大柴旦行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柴旦行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大柴旦行委政府信息公开激励制约机制》、《大柴旦行委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监督保障制度》、《大柴旦行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明确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三是按照《条例》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四是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通过对各项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实施。 (三)拓宽公开服务,强化基础性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这个前提,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思路,在努力拓宽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的同时,重点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公开: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首先是对上级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总之,凡是没有明文“秘密”要求的,一律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深化方面的有关简述。 2015年,共发布信息4861条,通知公告30条、工作动态1598条、办事指南14条、领导介绍12条、职能职责15条、法律法规69条、发展规划25条、重大建设项目64条、应急预案20条、政府文件168条、经济发展统计73条,其它类信息2773余条。 (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拓展方面的有关简述。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大柴旦行委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形式多样的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力求公开对象能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信息。 一是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都在明显的地方设置了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是公示牌公开。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制作公示牌,公开机构设置情况、岗位职责、各业务岗位设置情况说明、日常业务办理流程及时限承诺等,同时实行挂牌上岗,以方便干部群众办事和监督,共计500余条。 三是利用电视广播、门户网站等灵活生动的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如在电视、广播上公开社会性强、涉及范围广、有周知性的政府重大决定、政策法规等内容。 四是简报公开。利用简报的形式将各单位、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共计192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区行政复议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在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行政复议人员相对较少,专业人员较少;三是行政复议机构的地位偏弱;我区目前没有专门的复议机构,法制机构目前仍然合署办公,独立性较弱,主动性不能充分发挥出来,工作中受到一定约束和牵制。 2016年,我们将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强化宣传工作,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对行政机关宣传的多,对群众宣传的少向两者都加强的方向转变;由宣传形式比较传统和单一向宣传形式多元化方向转变;由时段性宣传向经常性宣传转变,切实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意识,解决好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懂得申请、不会申请、不敢申请”的问题。 (二)促进观念更新,强化培训教育。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对复议制度的认识,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和法制、人事、司法等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的学习制度。通过培训学习,彻底转变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提高其对行政复议制度的认识,以促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完善首问责任制,妥善解答行政复议咨询;实行申请行政复议一次性告知制度和申请登记制度;建立举报、控诉、申请、信访等联动网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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