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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90717002
标    题 廉租房作价
姓    名 王*
手    机 139****0557
邮    箱 9*******4@qq.com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19年07月17日
信件内容 <font face='>自2015年初国家实行“两房并轨“后,新规定指出廉租房连续居住满五年即可折价卖给承租人,交清相关费用后房产局会被办理正规的房产证,请问大柴旦的廉租房已经够5年,什么时候作价给承租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font></body></html>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委社发局已严格按照国务院及青海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已制定《大柴旦行委廉租住房出售实施方案》,待工行委相关会议研究后印发。

处理时间 2019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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