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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2025-12-03  
 索 引 号  dcdxw/2021-00004  发布机构  大柴旦行政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12-03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 主动公开

  2. 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3. 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职能

    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是大柴旦行委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工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行委粮食局、行委商务局、行委招商局、行委数字经济发展局、行委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主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工委关于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数字经济发展、能源、水利、商务、农牧、统计、扶贫、粮食、招商、盐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体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军民融合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建议。

    (二)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预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发布经济信息。参与拟订全区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编制利用外资计划,监测分析利用外资趋势。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并监督管理,衔接平衡需要申请国家、省州政府及安排行委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全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监督全区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四)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订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农牧区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及重大项目建设建议。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六)负责城镇化发展建设的牵总工作,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配合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提出城镇化建设项目建议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资金安排及项目年度计划的下达等投资计划管理工作。

    (七)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和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贫困地区开发和以工代赈政策及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布局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指导监督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参与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有关能源发展的法规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煤炭开发、电力行业发展和天然气、石油行业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国家省州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上级出台的定价、调价、价格改革方案;依法制定、调整和管理属管辖权限内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依法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二)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及要素配置,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工业企业融资,搭建融资平台,负责工业、信息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保障有关工作。

    (十三)提出工业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信息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管理。

    (十四)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信息服务业、软件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五)拟订原材料业、消费品业、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工业企业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盐行业的管理。实施民爆物品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

    (十六)拟订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业、通信业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监督,指导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七)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规划,拟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监管行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的管理创新,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信息化更新换代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九)拟订对外开放有关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统筹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二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发展。拟订内贸发展规划,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拟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发展;推进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商品供求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二十一)负责商务领域行业监管;协调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监测分析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粮油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承担酒类流通相关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原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汽车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统计调查和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开展对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承担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完善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二十三)负责水资源利用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和管理;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区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暂停供水的职责,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许可的职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岸线、水域开发利用规划审批的职责。

    (二十四)拟订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完善农牧区经营管理体制、指导主要农畜产品生产、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监督管理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牧业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和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负责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管理。管理种子(含草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的职责。推广农牧业科研、农牧业技术。加强农牧业资源管理、农牧业生态建设和农牧业、农牧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承办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农机驾驶证,号牌、行驶证等申领核发、审验以及驾驶证换证、补证、注销等职责。承办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员牌照、证照的核发,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资格认定,事故处理等职责。

    承办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证明、验迄标志,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渔业捕捞许可,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批的职责。

    (二十五)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关财政经济方面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等做好服务工作,对五年规划纲要及其调整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服务,草拟相关审查报告和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工委财经工作决策及工作安排,围绕财经方面的重大事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草拟相关调查工作报告。处理或督促有关部门提出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十六)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组织、指导和“三农”重大问题的调研。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和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工作,指导农村产业化、农村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科教结合协调工作和农村小康建设工作。组织完成农村牧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十七)承担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承办粮食收购资格的职责。

    (二十八)拟定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编制全区扶贫开发长远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对全区农牧区人口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测。组织对全区扶贫开发项目进行实施和管理。

    (二十九)承办行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领导分工

    党支部书记、局长袁生明主持行委经发局全盘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主体责任。

    党支部成员、副局长王占辉负责水利、水土保持等综合事务(安全、环保、市监)、扫黑除恶事务工作、农牧、扶贫等综合事务(安全、环保、市监)、发改委综合事务(安全、环保、市监)、深化改革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粮食、物价等综合事务(安全、环保、市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工作、工信综合事务(安生、环保、市监)、工商联、平安企业、消防工作、新能源工作(安全、环保)、出纳工作,财务预决算、财政管理、资产管理等综合事务、各类企业项目备案、申报、档案整理工作。

    副局长解雯静负责商务、外贸、供销联社等综合事务(安全、环保)、民族团结事务工作、批零、住餐统计工作、价格认定、成本监审工作、收发文、考勤、接待、档案管理等综合事务、意识形态、平安单位、法治普法、网络管理、保密工作、能源报表、节能、节水综合事务及统计工作、基本单位、企业入规统计工作、汇报材料、工作总结等综合材料撰写事务、生产总值核算、统计数据查询、资料公布、统计执法工作、全区、园区工业统计工作、投资、建筑业、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统计工作、农牧业统计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城乡一体化调查、城乡划分统计调查工作、科技、用工企业调查等报表及第三产业调查工作、从业人员人口报表、工业价格调查、规下工业调查工作。

    3、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内设机构

    设工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牧水利办公室。挂行委粮食局、行委商务局、行委招商局、行委数字经济发展局、行委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

    4、相关规划

    大柴旦行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

    大柴旦行委“十四五”新能源开发规划报告

    大柴旦行委十四五消防总体规划

    大柴旦行委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5、行政许可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4)取水许可

    (5)洪水影响评价(类) 审批

    (6)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7)上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核发

    (8)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9)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10)河道采砂许可

    (11)节能审查

    6、工作程序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4)取水许可

    (5)洪水影响评价(类) 审批

    (6)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7)上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核发

    (8)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9)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10)河道采砂许可

    (11)节能审查

    8、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1)保密工作制度

    (2)发文办理制度

    (3)机房管理制度

    (4)收文办理制度

    (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请销假制度

    (7)印章管理制度

    (8)公务接待制度

    (9)服务承诺制度

    (10)绩效考评制度

    (11)离岗告示制度

    (12)首问责任制度

    (13)限时办结制度

    (14)一次性告知制度

    (1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6)议事决策制度

    (17)档案保管制度

    (18)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9)资料管理借阅制度

    (20)财务管理制度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子大屏幕、触摸屏、公开栏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向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977-8282935

    传真号码:0977-8282935

    通信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汽车站对面管委会三楼。

    邮政编码:816299

    电子邮箱:1065183612@qq.com

    咨询时间:8:30-12:00(上午)

    14:30-18:00(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下载可复制)。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发送至1065183612@qq.com。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审查

    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自登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时,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5、提供信息

    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本机关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情况下,可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组、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977-8282844

    传真号码:0977-8282935

    通信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汽车站对面管委会三楼。

    邮政编码:816299,

    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上午)

    14:30-18:00(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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